附录四: “xx”爱心支教社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爱心支教社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该制度并切实执行,违者将依据有关条例予以追究处理。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二条:由于校团委对社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即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报账期结束时,会长对此事负监督、管理的责任。 第三条:活动中商家的赞助经费全部作为社团的活动经费,交财务部统一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使用。 第三章 报销 第四条:活动前期,各部门在报销时必须有收据,并请会长签字,财管部做好登记和保管。会长签字的时间为每周一晚上7:00——11:00。 第五条:活动结束后,会长同财务部一起将账本、收据交予校团委老师审查,进行报账。 第六条:依据财管部对各理事所捐前期活动经费的记录逐一进行归还。 第四章 监督 第七条:爱心支教社财管部应该设有财务管理人员,并建立明确的帐目,确保所有发生的费用及时入帐。报销时,所有发票、收据等票据都需写明活动名称、经办人、经办日期等相关事项。 第八条:每学期末,爱心支教社要按时向校团委指导老师递交工作总结,随之附上本学期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呼唤爱心 奉献爱心 支持山区教育 帮扶弱势群体…………………… 第九条: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相关人员要给予及时解释,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严禁各种虚假票据,违者予以重罚,影响特别恶劣的,将予以开除。 第十条:财管部定期向理事会成员汇报和反馈有关的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监督。拒不执行的,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财管部的干部因换届或其他原因而离职的,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且在支教社理事会上予以公布。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职。交接工作包括有关的会计明细表、款项、实物等。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南华大学“xx”爱心支教社 南华大学社团联合会 “xx”爱心支教社 …………………….呼唤爱心 奉献爱心 支持山区教育 帮扶弱势群体……………………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a4e27bbf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