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稿编写中的版权问题 著、编著、编都是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程度和创作结果不同,署名的方式也有所区别。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绝对的原始作品;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编译类似于编著,但独创性略低于编著)。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基于任何已有作品产生的,作者的创作行为就可以视为著。一部著成的作品中可以有适量的引文,但必须指明出处和原作者。如果作者的作品中的引文已构成对已有作品的实质性使用,或者包含对已有作品的汇集或改写成份,作者的创作行为应该视为编著。 从版权概念出发,著作稿、翻译稿应是著译者自己的创作;而编写稿(署名编著)往往是较多地参考了他人的著作,经过编写者的加工而成,此种编写方式最容易引起侵权的纠纷。书稿编写首先要注意版权(著作权)问题,不能抄袭他人的著作。在现在的教材编写工作中这个问题同样重要,虽然有一种观点认为教材类属于“准公共产品”,不同于一般图书,但现在的《著作权法》并未将教材单独列出,因此在编写教材时仍需注意尊重其他作者的版权。不然,一旦发生版权纠纷,最后受损失和影响的是署名的编著者自己。如果是参考了他人的著作,文中引用了他人的著作或文章,一定要用引文的方式标示出来,并通过页下注的方式标明。编写中参阅的图书,要在稿件的最后,用“参考文献”的方式列出。近年来,侵犯他人版权的问题十分突出,侵权官司层出不穷,所以主编和编写者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判断侵权的依据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1)目录大体相同,包括目录名字和顺序。 (2)类似的章节内容相同,或者整章抄袭(直接拷贝、下载)的都有。 (3)整段内容相同。按一般道理来说,连续超过200个字一模一样,连续超过1000字的大致内容一样,有明显个性的例子一模一样,别人错的自己错的也一样,都是典型的侵权证据。 (4)如果一本书中超过20%与另外一本书的内容相同或者关键内容差不多,就属于侵权。 (5)有明显个案特征的图片、示意图,或者别人花了很多心思制作的图片直接引用都是侵权行为。同时,图片的使用不能侵犯别人的肖像权、摄影权。在使用地图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地图同样有版权问题,若使用要注明出处;二是在选用中国地图时,一定要注意保证我国的领土完整性,注意台湾、南海诸岛等的显示。 (6)图书的版式设计,编写格式和内容的取舍等形式也会享有著作权,具体的内容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7)现在有的作者经常参考网络的内容,而网络上的很多文章都是有版权的,有些是已经出版了的著作的转载,所以也要注意版权问题,只能参考不能照抄,更不能直接下载。 (8)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请参编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去编写书稿,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完成编写书稿的工作。主编要认真审核编写者的书稿,防止出现抄袭导致侵犯他人版权的情况。 一般来说,一些概念公式、思想和观念,以及一些公认的东西的引用不会侵权,在很多图书中重复出现的文字也不容易造成侵权。版权法保护的主要是原作者的文字,而对观点、思想是不在版权保护范围之内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f8c9960b7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