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活动、劳务派遣活动的情况承诺书

时间:2023-09-18 04:40:4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XX单位未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活动、劳务

派遣活动的情况承诺书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我单位XX公司(统一信用代码证)成立于XXX 日,位于XX,公司经营范围为XX,现有员工X人。本单位在 2022年疫情期间按月参保人数分别为:

20221 20223 20225 20227 20229



人; 人; 人; 人; 人;

20222 20224 20226 20228

; ;

; ;

202211 人;

202210 ; 202212 人。

说明:1.2022年前已成立单位,填写202214 期间实际用工人员名单;

2. 2022年新成立单位,填写成立当月至我市发生中高风

当月实际用工人员名单;

即:1 20221-3月份新成立单位,填写成立当月至3月期间实际用工人员名单;

2 20224-7月新成立单位,填写成立当月至7

月期间实际用工人员名单;20227月后新成立单位,填写成立当月的实

际用工人员名单。


本公司郑重承诺未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活动、劳务派遣 活动,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均为我单位实际用工人员。假设存在 欺诈、冒领、骗取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情形,将配合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终止事项办理,并从发放补助的对公账户 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退回多领取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本单位悉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 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91937046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