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托幼儿制度 1. 本园为寄宿制幼儿园,本着打工父母服务的原则,优先收取留守儿童。同时,幼儿园实行对外开放,招收其它地方儿童。 2. 招收年龄和条件:凡年满2.5—6岁。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疾病和其它不宜入托的幼儿。 3. 收托时间:分春秋两季招生,在有缺额时也可插班招生。 4. 登记办法:家长带领幼儿,持户籍证明或年龄证明、健康证明(入园体检证)均可,在幼儿园招生处详细登记入托幼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家长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等。 5. 入托手续: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健康证明均可,完成登记后,缴纳相关费用。 6. 家长须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幼儿接送制度,缴费制度和相关规定。 幼儿园2015年春季学期财务收支明细表 项目 收入 1.教育费 2.保育费 3.伙食费 收入合计 金额 13250.00 15900.00 28620.00 57770.00 项目 支出 1.办公费 2.课本费 3.印刷费 4.水电费 5.饮水费 6.维修费 7.玩教具 8.园舍维修 9.开支伙食费 金额 1060.00 1855.00 300.00 1000.00 320.00 200.00 1600.00 1300.00 19870.00 10.期末退缺勤伙食费 2250.00 11.炊具厨具购置 12.员工工资 13.房租 支出合计 结余 300.00 21700.00 5000.00 56755.00 1015.0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a1122a1bc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