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佚 名 【期刊名称】《司法业务文选》 【年(卷),期】2000(000)032 【摘 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总页数】3页(P32-34)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2.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J], ;;; 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 [J], 无 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终止“中中外”项目(第四批)有关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J], 无 5.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a3bb92e59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