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川财外[2010]25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0.02.18 【实施日期】2010.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的通知 (川财外[2010]25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商务局: 近年来,各地在商务专项资金申报中面对政策性强、覆盖面广的实际情况,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及时、圆满地完成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但在部分项目申报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企业宣传不够,主管部门收集项目困难;项目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资料不规范;项目审核把关不严,个别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因审核不严而转报省上;申报项目质量不高,部分项目资金批准后又无法实施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质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函〔2008〕33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1 / 2 <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b1afa37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171b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