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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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目的

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患者。 (三)定义

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四)基本要求

1、医院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院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内容

1、根据病情决定参加人的范围,可以由本科室、有关科室、院内或院外进

行病例讨论。

2、多科室病例讨论,会前通知有关人员,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参加,由主治医师准备病历和有关材料。

3、由科主任或医务科派人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历,上级医师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

4、经治医师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做好每位专家的讨论记录,主持


者根据讨论的意见,对于诊断、治疗方针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主治医师将讨论内容精炼,准确地记录病程记录中。

5、各级医师认真执行会诊意见。

6、病情追踪记录,指对病情处于治愈、好转、危重或死亡阶段时对病例讨论总结意见的补充或反馈。应由经管患者的主治医师负责填写。

(六)监管

1、科主任或科医疗质控责任人负责疑难病历讨论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自查工作,《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的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准确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2、医务科每月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质控,同时现场访谈2名医务人员对制度的知晓度(要求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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