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报销制度-模板 差旅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差旅费用的使用,提高公款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维护财务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差旅费用是指出差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邮寄、办公用品等费用,按规定由单位报销的费用。 第三条 差旅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须遵循“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保证使用单位的经费合规、合理和公开透明。 第四条 差旅费用的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资金的可用性作出合理的安排。出差人员在出差前须审慎制定出差计划,提出经济合理、实用适当的用车、住宿、餐饮等方案,争取更为合理的差旅费用支出。 第五条 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必须填写差旅费用申请报销表,提出实际需要的差旅费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人员不得以公务出差为名,谋求私利或在出差期间从事有偿活动。 第六条 差旅费用支出项目和标准由财务部门制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差旅经费的报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相关规定,遵循节约原则,杜绝铺张浪费。 第七条 差旅费用报销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出差期间逐笔发生的费用,按发票或者票据实际金额报销。 2、发票或者票据完整、真实、准确,发票的开票单位名称、发票金额、税号等信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规定。 3、各项费用明细清楚,编号、名称、金额等信息无缺失。 第八条 差旅费用报销必须附上以下的证明和材料: 1、差旅费用申请表。 2、出差任务单、请示工作单、出差审批单等。 3、各项费用的原始发票或者票据。 4、提供详细的行程报告和出差成果报告。其中,应当注明出差任务完成情况,填写长短途交通方式、起止时间、车次航班、日期、起发地点、目的地点等信息,以便有关职能部门核实。 第九条 财务部门应当要求出差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差旅费用申请和各项凭证,核实费用后安排报销,报账时要认真核对各项费用明细,对不能报销的无关费用予以退回,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第十条 差旅费用管理实行查账制度,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差旅费用核实,确保费用的正确开支和使用。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决定差旅费用标准或骗取差旅费用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及经济问题的,还应当按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具体解释权归所有出差单位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共同享有,由财务部门负责协调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已经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事宜,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出决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f21daad88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