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真诚钢结构有限公司文件 合诚[2013]07号文件 签发人:彭克香 合肥真诚钢结构有限公司关于规范 员工请假(事假、病假)的规定 一、请假规定: 1、公司上下班考勤严格按照合诚[2013]01号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2、事假每月不能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扣除当月一天工资;病假,每月不能超过二次,超过2天,扣除当月一天工资50﹪。 二、请假方式: 1、请假一律向行政部请假制,请假超过两次或一次超过两天以上时 间的,请假条需经总经理批准; 2、事假,书面写请假条,说明事由,征得同意为准;病假,电话或短信予以说明,上班补假条(附病例复印件); 三、适用范围: 请假制度适用于公司除总经理之外的每个部门工作的员工; 四、公司执行劳动法关于假日、年休假等之规定: 1、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之规定; 2、公司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五、规定之处罚: 1、不执行请假条例,不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作为旷工处理,扣除当月3日工资; 2、不执行请假条例,不按规定执行,超过三次,公司有权予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请假频繁或已因请假影响本部门工作及公司正常运作的,公司有权予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六、执行部门: 公司行政部门是本规定统计及执行部门。 本规定在公司例会上进行研讨,经总经理批准,公示3天,予以2013年11月11日起执行。 合肥真诚钢结构有限公司 2013-10-3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26c32dc281e53a5802ff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