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学中的转移、对立和目标 导言 荷西·朗贝尔是比利时乐芬天主教大学普通文学系教授,长期从事描述性翻译研究。 文中分析霍姆斯提出的“翻译学”的因由,追溯这个学科名称七、八十年代的遭遇,并分析一名之争背后的意识形态分歧。他指出,当今的各种翻译理论,其实并不代表同一学科,各家各派对翻译学科的性质、范围、目的观点不同,因此,自然难以用一个看似中立的名称来统一天下。 一九八五年,特奥·赫曼斯等人的论文集《对文学的操纵——文学翻译研究》问世,“操纵学派”一名于是不胫而走。 朗贝尔认为,把文学视为一个复杂的、动态的系统;相信理论模式与实例研究之间应不断的相互影响;对文学翻译采取描述性的,面向译语社会的、功能的、系统的研究方法;注意译文的制作和接受有何规范和限制、翻译与其他种类的语篇处理有何关系,译文在一个文学之内以及在若干个文学之内以及在若干个文学的互动关系之中有何地位和作用。 导言 本文主要论述“描述性研究”、它在“翻译学”中的功能、它跟各种理论的关系和翻译学提倡者的跨学科取向。 笔者将以霍姆斯的文本为起点,分析翻译学科几个关键问题的自我界说。当然,研究翻译也好,研究翻译学也好,断不能“只根据文本”。要观察实际情况,必须在文本之外,考察翻译及翻译学的语用情况。 正文 1、 翻译学科的名称和性质 霍姆斯反对当时的一些看法——以为翻译是大家熟知的现象,以为翻译的科学化研究只需称为“理论”,以为“翻译理论”是早经确立的研究范围,目的只是为理论服务。他从翻译学科之内引进其他范畴,借以反抗理论和实践的二元论和单项论——这种观点认为,理论的价值,以其能否有效的指导实践为衡量标准。在他提倡的概念中,学术既不能约简为实践,也不能约简为理论。 斯内尔——霍恩比的《翻译学综合研究》一书采纳了“翻译学”为标题 纽马克深信“翻译理论”更合适;纽马克认为“翻译学一词只流行于荷兰和比利时。 科勒在一篇近作里也把“翻译学“置于相当特殊的地位,把他与图里和翻译文学研究联系起来,像纽马克一样,他所指的也是低地国家的那些学者。 托姆的当代翻译研究概述也把“翻译学”联系到比较文学研究。 上述言论和疑虑显示,大部分理论家熟知“翻译学”一词,却不感到有采用它作为学科正式名称的需要,也间接说明他们并不真正认同霍姆斯对翻译研究或理论的看法。甚至有一种倾向,就是把“翻译学”跟文学翻译研究挂钩。 霍姆斯强调翻译学各个范畴之间必须发挥复杂的相互作用:不仅在翻译理论和对各时代、文化的翻译现象所做的系统观察之间,而且在理论、描述和实践之间,都存在相互作用。 2、“评论”相对于“描述性研究” “描述”常常欠奉,“评论”倒被人认作翻译学科的一个重要范畴。评论常常和“文本比较”相提并论,作为翻译实践而不是翻译学术研究的基础。 对于提倡翻译现象描述性研究的学者来说,译评只是受文化限制的一种有关翻译的一种活动,因此也跟译文一样,是研究的对象。 描述性研究者又认为,翻译描述性研究与实例“研究”的目的有着联系,因此描述性翻译研究所依赖的理论模式必须排斥译评的评论目的。 除了“译评”和“历史——描述性研究”的问题之外,攸关紧要的是在翻译学科之内“理论”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 3、 描述性研究还是文学研究 六十年代,有关翻译研究取向的某些冲突,确曾把语言学研究方法跟文学研究方法对立起来,也把语言学家和作者、评论家对立起来。 文学和翻译研究,愈来愈多由学者负责,这些学者不单凭直觉或艺术天才,认识到有接纳理论模式的需要,并且常常从事集体研究,也就是说他们对研究的目的,对象和方法都达致某一程度的共识。 他们的基本共通点就是相信翻译学科之内除了理论和实践之外,还有其他东西,而理论和实践都黏附着文化。他们虽然主要从事文学范围以内的研究,却从没把一切约简为文学研究。 4、 霍姆斯、门人及后继者 图里在翻译研究的领域里引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强调理论的历史本质,并以实例描述性研究为基础,以各种各样的“规范为焦点,进而以一系列的假设重新界定翻译研究的性质。“规范”的概念发端于埃文——佐哈尔。 埃文——佐哈尔和图里的著作,第一次把规范视为开放性和功能性的基础,翻译学的结构,以及与翻译有关的各种文化活动之间的区别,皆建于其上。 霍姆斯他的学术研究,不可以借赫曼斯序言中那段常常给引用的话作为解释,他在一九六八年提到“系统”,那是借鉴利维和波波维奇的说法,对“多元系统”的感念和长期性的实例研究并不真正动心。 霍姆斯的学术立场,除了在文学翻译者中间,并不广为人知,也没有很大的影响力,但这情况也在整体上说明了“翻译学”之内几个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这也对照出在同一时期其他几位“门人”接受了哪些东西,在什么地方超越了“翻译学的名称和性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2c6925af45b307e87197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