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29 13:46: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医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医院政府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自治区、盟本级财政部门、上级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安排的,有助用于我院医疗事业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根据项目用途,按照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管理、使用和考核。按照“谁分配,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实行资金分配责任制和资金使用责任制。

第四条 专项资金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设置专项资金管理科目,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条 医院统一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明确项目执行人员(包括负责人、经办人),项目执行人员应全面执行项目实施方


案,完成项目任务,实现工作目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提供的经费报账资料应真实、有效,负责项目绩效考评。

第六条 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工作,其资金可结转第二年继续使用。

第七条 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附件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以及预算方案,由资金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签字审核,按报账审批流程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经办人、科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八条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和基建等,严禁用于发放各种福利支出。

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和医院报销制度相统一,必须先预算后实施,否则财务科不予报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a4c05017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