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中心校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各中小学的财务管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镇各中小学与中心校实行报账制.各校设报账员和出纳各一人。财务人员必须热爱财务工作,坚持原则,熟悉财经纪律与法规,责任心强,乐于为教师服务,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办理学校的财务收支事宜,负责逐日记好现金出纳账(内容摘要应作详细记载,校长未审批的、违反财经纪律与法规的发票有权拒付),负责登记好本校固定资产账及本校与中心校之间账务往来。 二、各学校成立有教师代表参加的财务审账小组,副校长或教导主任任组长,财务审账小组人员名单报中心校财务室。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中心校每学期期初根据各校年初的学生数,指导各学校编制好各级经费预算,并于年终编制好部门预算。 三、各学校每次报账前账务审帐小组对收支的票据进行审核,由报账员与中心校财务室结账。各学校要及时认真做好公用经费的辅助账,中心校年底对各校收支进行决算。 四、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制定<贵州省关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财教[2006] 8号文件精神,中小学公用经费应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1〕411号),我镇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1、日常办公费(01 办公费 05 水费 06 电费 26 劳务费);2、师资培训费(11差旅费 16培训费);3、教师交通差旅费(11差旅费 39其他交通费用);4、日常维修维护费(13 维修(护)费);5、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9其他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添置(02 办公设备购置); 2体育及实验仪器的购置(03 专用设备购置)。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至少按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七、各小校每期收取的学前班费,必须按上级规定的《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合法票据收取,并及时存入银行到中心校办理存款事宜,由中心校汇总后上缴县财政,从县财政拨回后学校方可使用.学校一切财务收支由报账员统一办理,教职工个人在未受校方委托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办理任何收支事宜.学校一切收入必须及时如数入账,不准私设“小金库”。如发现设有“小金库”,追缴现金及支出款,并对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学校一切开支本着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开源节流。严格按照黔财教[2006] 8号文件精神执行.学校要将各级公用经费和学生营养计划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在学校公开专栏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九、各校校长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审批后的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十、各校开支所取得的票据必须为正规税务票据,发票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单位名称、日期、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三章齐全(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所取得的发票涂改无效,手续不全、大小写不符者一律拒报。 十一、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十二、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十三、各学校购置大宗物品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学校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10000元以上从网上申请政府采购预算,报县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100000元以上由县级政府采购部门统一进行招投标组织采购。、 十四、禁止一切促销征订活动进校园。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辅导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 十五、以上管理制度与上级管理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c67e0ecf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