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的停用、报废、注销和重新登记使用指南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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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的停用、报废、注销和重新登记使用指南



1、办理部门

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行政服务窗口。

具体地址:韶关市复兴路鑫辉大厦四楼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877209 2、办理范围

按国家规定纳入韶关市辖区内管理范围内的所有特种设备。 3、办理特种设备的停用、报废、注销所需资料:

序号

1 2 3 4



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 电梯、起重机检验合格证 特种设备停用时的保养措施



盖使用单位的公章 只限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如遗失需提交单位证明) 只限电梯、起重机 办理设备停用



4、特种设备停用后需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带齐下列资料到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行政服务窗口,办理特种设备启用手续:

序号

1 2



韶关市特种设备重新登记使用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



盖使用单位的公章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有效期内



5、附件:《韶关市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审核备案表》 6、附件:《韶关市特种设备重新登记使用审核备案表》















1




韶关市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审核备案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申办内容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证编号



□停用 □报废 □注销

经办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设备型号 设备注册代码



设备停用或报废的处理办法



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盖章)







县(区)质监局





(盖章)

市(地)质监局审核意见

(盖章)

1、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手续时应携带原特种设备使



用登记证。

2、此表一式三份,市质监局、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各一份。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c6efbf353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