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李工商分局行政指导助外来工商户子女入学 7月10日,压在梅李镇赵市方女士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日,常熟工商局梅李分局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本着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成功帮助方女士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使方女士7岁的儿子在我市2013年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内,成功的办理了入学报名手续。 方女士是江苏响水人,前几年跟随丈夫来常熟打工,今年年初,方女士租下了梅李镇赵市的一家店面,准备从事照相摄影生意。7月8日,方女士带自己7岁的儿子去镇区小学办理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时,被校方告知:按照相关规定,教育阶段适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所在乡镇小学入学的,需持有原户籍户口本和本市暂住证且监护人有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缴费记录。由于方女士和爱人一直在本市做小生意,两人均未缴纳过一年以上的社保费用,眼看儿子的读书大事就要被耽误,这下可把方女士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用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本案中,常熟工商局梅李分局在法律原则和政策,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实施宏观行政指导,帮助方女士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此外,梅李工商分局在实施行政指导时,充分尊重行政相对方的自主权利,采取引导、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和方式,通过行政相对方自愿同意或协作去达到行政目的。在本案例中,梅李工商分局赵市巡查组在得知方女士的这一情况后,等确定了方女士符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条件后,巡查组立即让方女士填写了行政指导信息采集表以及行政指导告知书,全面告知方女士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材料,同时将方女士的情况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派专人前往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专项行政指导,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梅李工商分局本着行政指导及时灵活原则,在知道方女士的情况后,及时作出判断、扑捉最佳时机,根据客观情势和行政目的及时采取指导措施,对公共行政管理的紧急特殊要求作出有效反应,积极帮助方女士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使方女士7岁的儿子在常熟市2013年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内,成功的办理了入学报名手续。 梅李工商分局帮助方女士解决问题充分体现了行政指导的作用。由于行政指导的非强制性和自主抉择性,使其在缓解和平衡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与冲突中具有有效的作用,这是对强制性法律手段的有益补充。案例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主要是方女士和工商局之间的矛盾,方女士一直未办理营业执照以缴纳社保费用,无法帮儿子办理入学手续,梅李工商分局知道这一情况后,迅速做出反应,对方女士实施行政指导,帮助方女士办理营业执照,进而解决小孩入学问题,平衡了方女士和工商局之间的矛盾。 本案例中,对于方女士的问题,梅李分局采取行政指导及时地予以疏通和调整,而且有效地引导行政相对方进行有关行为的正确选择,这种做法既能解决方女士的烦心事,又协调了社会经济组织之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d65ae575a8102d276a22f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