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的通知

时间:2022-04-14 16:43:3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

权限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国税发[2010]32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0.02.11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5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

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的通知

(粤国税发[2010]32 2010211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和《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6cccc7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