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下政府担保地位的法律思考 陈志军 【期刊名称】《法制博览》 【年(卷),期】2014(000)023 【摘 要】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除政府以外民间投资人的参与,会极大降低政府在经验、资金方面的缺乏,政府和民间投资人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作为公众产品发包人,政策法律制定者,既要对纳税人投资做出收益保证,又不能失去民间投资人对预期利益的信心,提出要求并做出承诺,发挥投资人、担保人的双重职责,度量的把控显得尤为重要。 【总页数】2页(P96-96,95) 【作 者】陈志军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13 【相关文献】 1.政府担保条件下的PPP项目特许期研究2.浅析班主任在引入PPP模式的现代学徒制班级中的作用和地位3.PPP模式下的资本偏好研究——以我国PPP模式污水处理项目为例4.次贷危机背景下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担保行为分析5.海外项目PPP模式下财务管理的机遇与挑战研究--以孟加拉国的PPP模式为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69de670a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