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乡土与走出乡土 潘韵丰 我对《乡土中国》的感悟将会分成两个部分,走进乡土和走出乡土。前部分讲述一些《乡土》的相关内容,后部分则谈些我自己的想法。 为什么要说走进和走出呢?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多找个话题,消耗点时间(笑),另一个是讲讲自己读书的想法。我个人觉得,读理论类书要分成两个部分,“走进去”和“走出来”。书是作者构造出来的一个独立的体系,要知道作者写了什么,顺着作者的思路去读,去思考,才能达到作者预设的目的地,就是所谓走进去;走出来,则是以局外的立场看待书——有什么可以借鉴,有什么问题值得思考,观点是否合理等。两部分结合起来,应该会得到一定的收获。不过到了实际操作起来,往往很难做到,因为时间耗费得太多。 回到正题。在谈书之前,首先讲讲费孝通。总体来看,费老的生涯可以以1949年为界简单划分为两段,前半段他身为学者和公知大放异彩,后半段他先是经历“文化投降”(是指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后遭遇文革,被扣上人类学、社会学五大右派之一的帽子(五右派包括吴泽霖、潘光旦、黄现璠、吴文藻、费孝通),不得不放弃了学者的生涯,做共产主义的事业建设的马前卒。如果把1928年费转入社会学作为学者生涯的起点,费的学者生涯仅有20年。他50多年前的作品,我们今天还在阅读和思考,可见费老的功底之深。 简单了解了作者,我们就大致看下《乡土》的结构。《乡土》共14篇,PPT上的即是各篇之间的逻辑联系。老实说,在刚开始读完《乡土》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它的逻辑整体框架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或许是我能力有限,在这本费老基于讲课内容写出的文章合集里,我并没有找到一个系统的逻辑联系。它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十分随意,信手拈来一般,说到哪里便是哪里,有很大的探索性。因此我对《乡土》的阅读和思考都是分段式的,把14篇文字划出几部分,或许有糟蹋费老用心的嫌疑,在此抛砖引玉了。乡土本色是首篇,以乡下人的“土气”为引,点明乡土社会的总特点——地方性,其余各篇论述的乡土特色均可回到这个起点。以《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为例。文字作为一种符号,其作用在传递信息。信息的传递有两个方向:一个是同时代的个人与个人之间,一个是社会的世代之间。在费老的讲解中,文字在乡土社会的地位是不够高的。怎么论证的呢?乡土社会具有地方性,人员流动和自然变化极少。人的流动少,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就频繁,而能够直接频繁接触的人可以用语言来承担表情达意的作用,而无需文字介入;自然变化少,就意味着个人得到的经验与世代传承下来的经验极为相近,个人通过前一代人的言传身教就可以形成应付生活的行为模式,就更不需要文字来传承信息乃至文化。当然,这个观点是有它的局限性的,我们留到后面再表。 接下来介绍部分乡土的内容。《乡土》中还有费老其他的观点,主持人和前一位展示者已经说得很详尽了,在这里我就不一一详叙。我们就简单看下全文最重要的观点:差序格局。对差序格局最经典的表述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像石头投进水面扩散出来的波纹一样,越推越远,越推越薄。在这个格局里,个人的行为和评判标准是随着圈子的大小而变化的。对亲人密友是一种,对一般熟人是一种,对待陌生人是另一种,具有特异性。这就导致了社会中的道德具备了伸缩性。费老把这种情形概括为自我主义,将之与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对比。举孔子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例证,孔子主张先成就小团体,再完善大团体。也可以用这样的逻辑看,为了小团体考虑,可以先牺牲大团体的利益,是否与我们所说的缺乏公德心相符呢?在小团体和大团体利益发生无可避免的冲突时,首要考虑的小团体的利益,即所谓伦的观点的具现化。在乡土社会,这样的模式才是正当的。并不是不为公或者集体考虑,只是大集体的利害贬损与自己的利益并不密切相关。就像鲁迅先生那句“城头变换大王旗”,中国千年的传统社会,其实是没有发生几次革命性的变化的,有的不过是皇帝年年有,今年换他家的区别。他们对待乡土的基层的政策基本不变。在此种鲜有变化的基层社会,理所当然不会形成像西方国家那样以国家利益至上的团体格局。对普通的乡土人而言,眼前的家,或者村的利益才是与自己休戚相关的,故才有孔子总结的先齐家后治国的思维方式,此时为家,村考虑,就成为了公,这也就是所谓公私群己的相对性。至于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格局,费老没有讲述,给我们留下了思考的空间。相信在座同学各自都有自己的观点,在此就不把自己不成气候的看法说出来给大家拍砖了。 现在我们讲到了展示的第二部分。先看看《乡土》的写作,主要我总结了有三个方面。首先是用词。在书中,费老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差序格局,团体格局,小家族,礼治秩序,以及对权力的四种划分,长老统治等等,都是较为准确又令人易解的,很大程度上是乡土中国这本社科书籍得以畅销的原因之一。其次是对比,尤其是又中西两方进行的对比,清晰地反映了乡土的特性。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私人道德与团体格局的道德,中西家庭功能对比,都达到了明晰概念的效果。最后是比喻,不论是把差序格局比作涟漪,把团体格局比作柴捆,还是把诉讼的作用比作足球比赛中裁判的角色,都是极形象又不失精准的。用词,对比和比喻这三方面的特质,使费孝通的语言变得简单,又不失内涵。 第二个方面是《乡土》对当今现实问题的意义。它实际上向中国的现代化提出了两大问题:一是关于私人道德的问题。这幅图的场景反映的东西,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自改革开放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变化,基层的乡土社会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失去了往日的乡土特色,但乡土的私人道德还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依照资格享有权利的观念还没有扎根。经济基础发生变化,道德观念也要跟上时代,否则会出现问题。如何解决问题,这是费老提出的时代性命题。二是从礼治秩序到法治秩序的转化,这个问题主要发生地是在乡村。《水浒传》中有一个片段,西门庆在与潘金莲鬼混时,听闻武大郎要回来,吓得慌忙躲到潘金莲的床下去。我觉得这是个耐人寻味的场景。你们想,西门庆何许人?一个武艺在身的猛男啊,居然会因为软弱无力的武大郎归来,吓得直往床底躲。是什么吓住他的?是当时的礼治风俗,女人的丈夫是可以直接把女人的情人直接打死,不负责任的。即使武大郎没能力真的打死他,西门庆在他生活的社会也彻底无法立足,他还算滋润的生活就要因此毁于一旦,这才是他怕的。这是礼治秩序的威力体现。如果把西门庆放到现在,估计巴不得能在武大郎面前露面恶心他(笑),因为法治还不能对西门庆这样的人进行规范。举这么一个例子,是想说明礼治秩序并不是一无是处。但要使礼治替换成法治,必定要经历一个阵痛期,法制的机构的基层评价会到达一个极低点。如何让法治秩序在乡村安稳地扎根,我们法科学子是有能力和有必要思考的时代问题。 最后,我想谈谈对《乡土》一些论点的看法。《乡土》是一本久负盛名的社科书籍不错,但并不是它所有的逻辑都无懈可击。费老也是一个生活在具体时代中的人,其思维有其时代局限性。以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为例。如果说乡村对文字的需要真如费老所说这么无关紧要,那范进中举的故事又怎么会被作为经典的故事流传至今?在这方面,与费老的自身的生活和学习经历有关。一方面,费老的青少年时期生活在科举废除之后的年代(1905年后),学生在没有科举的情况下自然无心读书。在调查的时候他的眼中就很难看到乡村对科举的需要;另一方面,费老走的是功能学派的路子,看待社会产物的作用都从它对人的功能出发,这种观点有其说服力,但是容易走偏,忽略其他因素对文化演变的作用。费老的论述里只从乡村当时对文字的需要出发,缺乏对文字作用历史演化的讲解,或许有些许偏颇。还有一些其余的观点,我不再详叙,大家可以去读一下郑也夫先生写的《评乡土中国与费孝通》,或许会有一些不同的收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68b1bc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