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学徒待遇及考核办法(修改) 为规范实习学徒(简称学徒工)待遇及转正考核管理,鼓励学徒工多学技能、尽早学成上岗,特修订本办法。 一、学徒期待遇 按照学历、操作熟练程度不同,给予不同的实习津贴: 1、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第一个月500元、第二个月600元、第三个月700元; 2、大专学历人员:第一个月600元、第二个月起700元; 学徒期间同时还享有交通补贴、就餐补助、意外保险和公司其他福利。 二、学徒期时间 1、普通工种:学徒期为1个月; 2、技术工种:学徒期为2个月,延长考核期至3个月。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 ①普通工种(装配工) 学徒自学徒期满一周可申请考核,每周一次,共计四次考核机会,其中第一次是可选的,后三次是必选的,考核时间为申请考核日所在周的周五下午。 时间 考核类别 第一周 可考 第二周 必考 第三周 必考 第四周 必考 ②技术工种(除装配以外的所有工序工种) 学徒自学徒期满一个月即可申请考核,每半个月可申请一次,共计 1 五次考核机会,其中前两次是可选的,后三次是必选的,考核时间为申请考核日所在周的周五下午。 时间 考核类别 一个月 可考 一个半月 可考 两个月 必考 两个半月 必考 三个月 必考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分厂考核、办公室考核、品质部考核、设备部考核四个部分。其中后两个考核又分为理论部分(权重30%)和实践部分(权重70%),总成绩=理论成绩×30%+实践成绩×70%,但前提是实践成绩必须达上岗要求。 3、考核评价 ①所有工种必须考核通过后,才能正式上岗; ②规定学徒期内通过考核的,予以转正;未通过考核的,予以辞退; ③为鼓励学徒工多学技能,凡是学徒工未满学徒期通过考核转正的,将剩余学徒期工资作为奖励给予发放,同时给予师傅等额奖励。 四、学徒期管理 ①学徒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者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②学徒工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师傅许可,不得私自开动机床; ③学徒工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规、野蛮作业。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原办法废止。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73655ade6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