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产品的永久性可追溯标识落实质量责任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 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自制产品和产品在装配过程中的质量追溯。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追溯的监督和考核。 3.2技术部负责可追溯标识的制定、确认、管理。 3.3采购部负责采购产品可追溯标识的实施和管理。 3。3生产部负责产品可追溯标识在仓储、运输中完整性的管理 3。4财务部负责实施可追溯标识的资金支持和考核的结算。 4。工作流程 4。1技术部负责与技术中心沟通对采购产品、自制产品、等在产品图纸中明确永久性可追溯标识的位置、内容。图纸中难以明确的应与各实施单位保持沟通并确 认其可追溯标识正确性和合理性。对自制产品技术部确定产品的工序永久性标识位 置、内容。 4.2采购产品的可追溯标识 4。2.1采购部向供方下发生产用产品图纸时应确认可追溯标识要求。 4。2。2采购部对供方实施的可追溯标识要对具体部位、具体内容建立电子档案并传递给 质量部和公司. 4.2.3所有的的采购产品均应有批次标记,生产部接收产品时,应要求供 方提交批次标识码和质保书,做好标识后按不同供方的不同批次分开存放,投放时应 在配送单上予以注明. 4。2。4质量部进货检验时,应检查核实关键重要件的永久性标识和批次标识,标识区分不清可拒绝检验,并按不合格退货处理. 4。3生产部对下线总成的铭牌确保准确并粘贴牢固。 4.4质量部在产品入库确认时核实产品的标识内容。 4。5产品质量追溯 4。5.1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追溯,按产品件上的标识对供应商进行 追溯,实施质量责任落实,进行二次追偿、质量考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5df01edd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