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众参与中邻避冲突的原因分析及应对建议 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生态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带有“邻避”性质的环境群体事件尤为突出。在对此类事件的处理中,政府的公信力面临严峻挑战。如何正确应对邻避冲突,如何规避邻避风险,已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分析了导致邻避冲突的原因,并提出了应对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邻避冲突;应对建议 一、导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地方政府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和公共需求,提高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常会在当地鼓励或者参与兴建一些工业项目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如垃圾处理焚化厂、污水处理厂、核能废料处理场、火葬场等。这些工业场所或公共设施在带来地方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会对设施选址地周边居民的身心构成隐形威胁,引发当地民众的不满和反抗,造成邻避冲突。与此同时,城市居民越来越注重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居民自身利益与社会大众利益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二、什么是邻避冲突 邻避冲突也叫邻避运动(Not In My Backyard),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美国,目前对其共识的概念是指公众因担心其社区附近设施(如垃圾场、核电厂等)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并采取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如游行、罢工、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等。[1] 三、邻避冲突产生的原因 邻避冲突是居民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和追求公平正义而发起的活动。它产生的原因众多也异常复杂,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影响。以下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 公众环境意识 公众的环境意识水平有待提高,居民对邻避设施建设产生恐惧心理。邻避冲突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尤其是影响邻避设施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如垃圾焚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及其他有毒有机物对人体的危害极大。此外,邻避设施附近的居民会产生“欢迎建垃圾焚烧厂,但不要建在我家门口”和“大家制造的问题,不应该由我单独来承担”的思想。 政府信任危机 当前,社会发展增强了公众的权利意识和环保意识,政府与公众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双方利益群体围绕邻避设施的选址与管理展开了激烈的博弈,政府的公信力在下降。当邻避争议产生时,公众往往主观上会直接选择不相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缺乏公众参与 目前,我国的邻避设施选址过程中大多仍然遵循“决定-宣布-辩护”的模式,初期依靠专家封闭决策,很少与公众互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众并不知情或获取信息门槛高、利益表达渠道窄,导致公众诉求不被重视,引起最后的集体抗争。[2] 城市间“邻避效应”传递 随着新媒体发展,信息渠道不断增多。各大媒体关于邻避冲突的报道越来越多,给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群体性利益被侵害时,居民们就产生共鸣,效仿一系列抗议事件,通过一些对抗性的集体行动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施压,而且不管这些做法合法与否,他们都会团结起来用舆论的方式向社会呼吁自己的利益诉求,以期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3] 四、邻避冲突的化解和应对建议 邻避效应问题涉及地方政府、企业和群众的利益,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仅仅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难以解决。建议将邻避效应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立科学的应对机制,统筹进行化解。具体建议如下: 增加项目风险设计 邻避冲突最直接的原因是居民担心环境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反抗心理,政府可考虑在项目设计中增加风险设计,如考虑到环境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技术操作控制,保障邻避设施安全运行,减轻居民的担心;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系统,对邻避设施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此外,还可以和当地居民签订协议,明确安全保证,缓解居民的不良情绪,提高公众的接受度。[4]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环境信息不公开、不对称,是产生邻避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建立透明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在决策时要主动与周边居民沟通,广泛征集公众意见。通过信息发布、媒体宣传、民意调查、社会听证等多种有效方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不断完善环保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适时组织圆桌对话会议,邀请政府、企业、媒体、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代表共同协商,推动环境问题的加速解决。 强化网络舆情引导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进程,让谣言止于公开。二是建立网上新闻发言人和网评员机制。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正面客观地说明事实,三是正确引导媒体舆论宣传报道,避免和消除邻避事件各类负面舆情对环保系统和环境管理工作造成消极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处置等能力,科学把握舆论导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注重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核与辐射等技术性较强的邻避设施进行科普宣传,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传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增进公众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社会树立起处理设施是为自己服务的认识,并将这种认识转化成推动设施建设的动力,为设施选址奠定民心基础。 采取相应补偿措施 对因邻避设施而受影响的居民,要给予合理而充分的赔偿,降低邻避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公共补偿要从公众的需求出发,易于公众接受,便于政府操作。如给予一定的补贴用于加强社区建设、提供受居民亲睐的公共设施或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建设公共图书馆、修建公路、兴建公园等)。[5] 六、结语 综上所述,化解“邻避冲突”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一蹴而就,需要政府的公权力与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方能促使“邻避运动”进入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陈宝胜.公共政策过程中的邻避冲突及其治理[J].学海.2012(05):110-115; [2]李文青,于忠华等.环保型邻避矛盾原因及对策分析[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8月第25卷第4期:19-20; [3]陶鹏,童星.邻避型群体性事件及其治理[J].南京社会科学.2010(8):63-68; [4]周蒙娜,付翠莲.“邻避冲突”及其应对机制[J].农村就经济与科技.2015年第26卷第05期:50-51; [5]汤汇浩.邻避效应:公益性项目的补偿机制和公民参与[J].中国行政管理.2011(7)。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ce4d5083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