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观念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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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观念的演变

古罗马famulus(家庭)的意思是一个家庭的奴隶,而familia则是指属于一个人的全体奴隶。罗马人用familia一词表示父权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的社会集体。

对家庭含义本质的认识是从近代才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每日都在重新生産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産另外一些人,即繁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页)。奥地利理学弗洛伊德认为家庭是肉体生活同社会机体生活之间的联系环节美国社会学E.W.伯吉斯(Ernest Burgess)和H.J.洛克(Harvey J.Locke在《家庭》(1953)一书中提出:家庭是被婚姻、血缘或收养的纽带联系起来身份相互作用和交往,创造一个共同的文化中国社会学家孙本文认为家庭是夫妇子女等亲属所组合的团体。中国社会学费孝通认为家庭是父母子女形成的团体。根据1989128日,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宣布1994年为国际家庭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the Family)时的说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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