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培训学校财务管理现金管理办法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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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财务管理现金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对公司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办法。

二、现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主要支付范围有:

1)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3) 备用金

结算起点1000以上的的支付,必须通过转账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积极推广先进结算方式,尽量减少大额现金支付。辅导费退费也尽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实现,尽量避免现金退款。

三、库存现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超出限额部分须及时缴存银行。大额现金的缴存必须两人以上同行。

四、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分别记账。杜绝现金坐支现象。

五、现金不得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单位银行账户也不允许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套现,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六、不准以白条抵库,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七、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得将现金长款单独存放,脱离账务监督。

八、各地校区采用备用金制,原则上留存一周的流动资金,具体额度由各地分公司总部财务部核定,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单笔支出或同性质业务当天累计超过备用金额度的,按照资金签批制度办理。

九、出纳人员要认真细致,逐笔按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作到日清月结。每日终了进行账实核对;月终应和会计核对账账、账证、账表是否相符,如有长短款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账。

十、会计人员应不定期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差异查明原

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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