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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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第 1 页 共 3 页 管理文件 文件版本 生效日期 页 码 宿舍管理制度 注: 1、本制度执行由行政部负责,主要职责是对程序的制订、修改、解释、日常运行维护、问题点收集、培训等负责; 2、运行过程中若同以前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3、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行政部;未尽事宜经总经办授权后由行政部补充完善; 4、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办。 文件更改一览表 版本 更改内容 更改日期 更改人 部门生产部 财务部 开发部 业务部 采购部 行政部 评审栏1.0目的: 会签 行政部 总经办 文件编号 第 2 页 共 3 页 管理文件 文件版本 生效日期 页 码 宿舍管理制度 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持宿舍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2.0适用范围: 创伟家具宿舍所有住宿人员。 3.0住宿管理程序: 3.1需要公司提供住宿的人员,在人事行政部前台申请,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在入住前,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宿舍管理制度》的培训,申请者培训合格后方由保安检查行李带往安排住宿; 3.2住宿人员必须按照行政部的安排到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 3.3需要换房间床位的人员,需书面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由保安监督住宿房间、床位的转换,没有人事行政部批准的,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换房间或床位; 3.4搬离宿舍人员,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宿舍钥匙的交接等,由人事行政部开具搬离《放行条》,保安监督并进行行李的检查,搬离人员不得拒绝保安的检查; 3.5人事行政部将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合理的调配宿舍住宿,凡接到调配通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到调配的房间床位; 3.6未经许可住宿的、不服从安排的、私自调整房间、床位的处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宿舍住宿资格。 4.0具体内容: 4.1住宿标准: 4.1.1部门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提供单间住宿; 4.1.2部门主管级管理人员提供2人/间住宿; 4.1.3办公室人员、质检、仓管、保安及车间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等按4人/间; 4.1.4普通员工按7人/间标准安排住宿; 4.1.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照顾双职工、老员工和女员工; 4.1.6公司宿舍属员工福利性质,按每间120元/月的标准计算,免费住宿相当于给入住人员提供以下标准的住房补贴:经理级120元/月,主管级60元/月,职员级40元/月,员工20元/月。 4.1.7按规定的标准入住为免费住宿,未按规定标准入住的所产生的差价由不够等级标准的住宿人员承担; 4.1.8所有人员均须按行政部统一安排入住,不符合住单间条件而申请单间者须有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入住。 4.2住宿规范: 4.2.1不准擅自带厂外人员在宿舍留宿,违者罚款50元/次,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亲友借宿的须提前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并在保安室登记证件后方可入住;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4.2.2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床上被子、衣物叠放整齐,床下物品摆放有序,行李箱按指定位置放置; 4.2.3宿舍走廊、楼梯、通道等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头、纸屑及它杂物,所有杂物必须倒入垃圾桶内; 4.2.4集体宿舍卫生实行轮流值日制,当日值日生负责本宿舍清扫、拖地以及卫生间、冲 文件编号 第 3 页 共 3 页 管理文件 文件版本 生效日期 页 码 宿舍管理制度 凉房冲洗等工作,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 4.2.5爱护公共设施,如有人为损坏,按价赔偿,禁止在墙上乱涂乱画;保持室内外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关电; 4.2.6不准从宿舍窗口及阳台向下扔东西,违者罚款20元/次; 4.2.7保持浴室、厕所清洁卫生,使用后要自觉冲水,不要将杂物扔入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如造成下水道堵塞,所需清理、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负责承担,找不到责任人的由该宿舍人员分摊; 4.2.8工作时间,除被放行、请假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 4.2.9严禁男女混居(夫妻房不在此列)及在宿舍做其它伤风败俗之事; 4.2.10不准在宿舍大声喧哗,禁止在休息时间(中午:12:30~13:40,晚上23:30~凌晨7:00)播放电视和音响。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4:00前必须熄灯就寝; 4.3宿舍安全防卫: 4.3.1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管制凶器,违者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罚款100元/次; 4.3.2员工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门,不要将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宿舍,防止被盗!如有丢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3.3住宿人员应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火灾隐患,使用明火、抽烟时小心谨慎,发生意外时及时使用消防器材扑救; 4.3.4严禁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盗窃他人钱财,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4.3.5不提倡在宿舍里煮食,严禁在宿舍里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违者没收设备并罚款100元/次; 4.3.6离职人员在办理离厂手续前,应将自己的行李全部搬到保安室,经保安检查后方予结算工资,集体住宿人员只能在宿舍有人时搬迁私人物品; 4.3.7宿舍无人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与水,如检查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按10元/次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全宿舍人员分摊。 4.4其它: 4.4.1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行政部,本制度的最终决定和废除权归总经办,未尽事宜经总经办授权后由行政部补充完善; 4.4.2本制度自总经理审核签述后开始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4d5369aaea998fcc220e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