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促进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员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意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 严格按照公司指定的宿舍住宿,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调换,必须服从公司统一调整。宿舍更换门锁要及时报告公司行政部,并上交一把钥匙。 二、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禁止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如若发现将罚款200元。 三、 禁止在宿舍内乱画、粘贴不健康字画,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四、 各宿舍负责的房内及走廊区域的卫生。宿舍安排住宿人员轮流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无打扫罚 20 元。 五、各住宿员工应爱护公司配发的住宿设施、物品,若有损坏,罚款 50 元。 六、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处以10元的处罚。 六、员工在厂区内、宿舍内严禁饮酒滋事,因饮酒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饮酒滋事者罚款 200 元,情形严重者,给予书面警告并辞退。 七、禁止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宿舍内赌博,违反者,罚款 200 元。 八、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集体员工宿舍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炉等电器,若违反者,罚款 50 元。 九、员工的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上班期间洗晒衣物不得在厂区公共区域晾晒,违反者罚款 20元。 十、烟头、垃圾等不得丢弃在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宿舍,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不得随地吐痰,公共区域、楼道内衣着整齐文明。若有违反者,罚款 20 元。 十一、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2:30之前返回厂舍,超出规定时间回来的员工,门卫有权拒绝让其进入厂区,必须有本员工厂长(主管)电话确认方可放行。 十二、所有宿舍晚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关门反锁(夏天22:30之前,冬天22:00之前),同宿舍迟回的员工,房间住宿人员可以用不予开门。 十三、未经公司领导与其宿舍个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罚款 100 元。 十四、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离职、辞退、正常离职),应于离职日起两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 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所有住宿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业豪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540719134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