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和备用金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提高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规范个人借款和备用金管理与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2 个人借款是指公司员工以个人名义向公司预借的公务款项。主要类型包括:培训费、日常采购、专项业务费等。 1.3 个人借款本着“限时清借,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原则执行。 1.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2 细则 2.1 借款申请:办理公司业务需要借款,申请人依照公司规定在公文流转系统内申报公文审批后,持借款事项的预算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培训通知函等相关文件,依照本规定到公司计划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2 借款额度 2.2.1已申请预算的,以不大于预算额度借支。 2.2.2因外出采购借款和其他大额借款的,采购或支出金额在---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3 审批权限 3.1 借款单据:借款时需填列“付款申请单(二联)”,并附相应的预算、出差审批单、培训通知函等文件。借款单据按规定填写清楚,注明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事由,金额大小写齐全、准确。 3.2 借款审批程序:借款人→归口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3.3 审批权限:借款额度---元(含)以内的,报计财部总经理、财务总监;超过---元以上的,报计财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 4 备用金 4.1 备用金借款:主要包括出纳员备用现金、各部门专项业务活动备用金。备用金借款按照公文流转批复执行。 4.2 备用金申请:申请部门按照部门业务专项活动的需要,以公文流转方式,说明用途、范围、额度、期限等。 4.3 审批流程:借款人→归口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4.4 备用金管理:由各部门指定专人领取并负责管理,每月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循环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若变更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变更手续。 4.5 备用金盘点:计划财务部每季度会同备用金领用部门及使用人三方对备用金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5 借款归还 5.1 时间规定:借款应在公务结束后的两周内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并归还余款,不得拖欠。 5.2 逾期未报处理:计划财务部按借款金额从工资中扣回。 5.2.1扣款方式:个人借款余额在---元(含)以内的,每月最高扣款---元;借款余额在---元以上的,每月最高扣款在---元,直至扣完借款为止。特殊情况下可由计划财务部决定扣款金额。 5.2.2其他情况:对于因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取得正式发票,偿还期较长的借款,要出示正式书面材料,报归口部门负责人至财务总监审批。 5.3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借款及时报账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6 附则 6.1 本规定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8a5dd4284ac850ad0242c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