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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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生态看宋明理学



核心观点:政治生态影响宋明两型理学的形成。

宋朝

赵宋王朝是在唐末五代武人横行天下的混乱局面下建立起来的,宋太祖即位后第一个重大措施便是所谓“用文吏而夺武臣之权”。另一方面,当时民间久受武人控制地方行政的痛苦,也普遍希望文治秩序的重建。

在文治取向下,宋代皇权对于在朝的士大夫是特别优容的。宋代皇权充分显示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雅量,宋神宗时代是一个转变的关键。他为了支持王安石施行新法,不惜公开接受皇帝与士大夫“共定国是”的原则。从此之后,“共定国是”便成为宋代的“不成文法”,任何关于“国是”的变更都必须在形式上通过这一“共定”的法律程序。

对于儒家士大夫而言,宋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得君行道”的可能性。而这一可能性也对程朱理学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

朱子和“二程”把维护专制统治和纲常名分的观念抽象化为天地万物始源的“理”,建立起理学体系体系,从哲学的高度论证专制统治和君臣父子尊卑等级秩序的合理性。(课本16页)

王安石和神宗的遇合更加强了理学家的信心,程朱理学也致力于皇权统治。


明代

由于明太祖和他出身所自的武装集团自始即对士大夫抱着很深的敌意,所以明开国以后太祖特别针对士阶层设立了种种凌辱和诛戮的方法。洪武九年(1376)叶伯巨上书说

古之为士者,以登仕为荣,以罢职为辱。今之为士者,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网罗捃摭,务无余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明史)

明代严苛、暴虐的政治生态,使得士大夫政治文化出现了与宋代不同的状况。以王阳明为代表的士大夫,认识到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下无法实现“得君行道”的上行路线,开始转向“觉民行道”的下行路线,这既是王阳明思想的转变,也是明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转变。在传统的皇权制度政治结构和政治理念没有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士大夫们很难放弃“得君行道”的路线。王阳明之后,士大夫在民间从事讲学活动以求觉民行道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得君行道”的上行路线,其中的王龙溪和焦珐颇具有代表性。明代士大夫政治文化中“觉民行道”的下行路线与“得君行道”上行路线的并存,是明代士大夫适应惨烈的政治生态而被逼发出来的取向。

王阳明提出“致良知”思想,其目的既包括实现传统儒家个人的“內圣”理想,也是要通过“內圣”来达到“外王”的目的,实现儒家的治世理想。阳明希望无论官、民,都应该从自己的内心出发,去


“致良知”,官吏要帮助百姓“致良知”,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致良知”最终达到“至善”,成为“圣人”。

由此来看,宋明理学是先秦儒学的创造性发展,从先秦到宋明,一直贯穿这一个基本的整体规划,即通过“内圣外王”的活动历程,以建立一个合理的人间秩序。但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间仍存在很大分歧,政治生态的差别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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