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质点的动能增量等于其他物体对它做的功,称为动能定理。所谓动能,就是物体因运动而产生的能量。动能是能量的一种,它在国际单位制中的单位是焦耳(J),简称焦炭。需要注意的是,动能(和相应的功)是标量,也就是说,动能只有大小,没有方向。总的来说,只计算代数和,不满足向量加法的平行四边形规则。 动能是瞬时的,也就是说一个力在一个过程中对一个物体做的功等于这个过程中动能的变化量。动能是状态量,没有负值。 结合外力做的功(对象的外部力量的总和,最终合力的方向和大小的对象可以通过正交计算方法根据力的方向和大小)对象等于物体动能的变化。也就是说,最终动能减少了初始动能。 动能定理一般只涉及物体运动的初态和末态。通过在运动过程中做功时的能量转换,可以得到初始态和末态的变化。但是总能量遵循能量守恒定律。能量的转换包括动能、势能、热能、光能的变化(高中没有涉及)。 表达式 W1 + W2 + W3 + W4 + W5…= W Δw = ek2-ek1 (K2) (K1)表示为一个下标 其中Ek2是最终动能EK1是初始动能。ΔW是动能的变化,也称为动能的增量。它也表示联合外力对物体所做的总功。 动能定理的表达式是标量。当联合外力对物体做正功时,Ek2 >的动能;EK1增加;否则,EK1祝辞Ek2,身体的动能减少。 在动能定理中,位移动能、初始动能和最终动能应相对于同一参照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c042d64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