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新华书店库存图书、期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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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新华书店库存图书、期刊等采取分年核价、提取提成差价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新出联[1996]269号、京财工[1996]813 【发布部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1996.05.24 【实施日期】1996.05.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625 实施日期:20086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对新华书店库存图书、期刊等采取分年核价、

提取提成差价办法的通知

(1996年5月24日 京新出联(1996)269号

京财工(1996)813号)



市新华书店,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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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40a4b2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