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定唐氏筛查高风险病例处理的要求,确保高风险病例的及时召回复查或者进行产前诊断以及随访。 2.适用范围: 产前筛查岗位人员进行唐氏筛查风险评估及报告活动。 3.工作要求: 3.1每次打印风险评估报告后,必须打印本批次《唐氏筛查高风险汇总表》,患者相关资料应包括:样本标号、患者ID、患者姓名、出生日期、孕妇采样时孕周、送检单位、检测项目浓度值、高风险项目名称、风险值、联系电话。 3.2认真检查,核对高风险报告单资料确实准确无误,同时保留LifeCycle软件Workflow (工作流程)栏中“Auth. List”的高风险记录,不进行签收。 3.2《唐氏筛查高风险汇总表》必须及时交给产前诊断中心相关负责人,签收确认,并由此负责人及时电话通知高风险患者复查或者进行产前诊断事宜。 3.3当患者要求对高风险报告单更改时,必须严格按照《唐氏筛查报告更改程序》要求进行,防止假阴性的出现。 3.4如果患者重新抽血筛查,那么再次进行风险评估时必须注意前后两次评估结果的异同,如果存在差异,必须分析原因,填写《唐氏筛查多次抽血风险评估差异登记表》。 3.5如果患者进行产前诊断,那么应该及时了解诊断结果并追踪随访,同时填写《唐氏筛查高风险与产前诊断结果比较》,以便进行实验室进行高风险参考切值的调整。 3.6对于高风险但未进行复查或者产前诊断者,应当尽可能追踪随访,以便评价筛查的准确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76fefc6a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