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报销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各项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报销审批程序,明确审批职责和审批权限,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 医院内所有的经费开支事情,包括: (一)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卫生材料费:包括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等; (三)药品费: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草药。 (四)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职教费、福利费等。 二、审批程序 医院各项经费开支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经办人员将填好的差旅费报销单或付款通知单或借款单及原始票据经本人签字,采购业务经采购员,仓库保管员签字后交给主管该事项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二)由经办人员将主管科室负责人签字的单据呈分管院长签字。 (三)由经办人员将分管院长签字的单据呈财务科长签字。 (四)由经办人员将财务科长签字的单据呈分管财务院长签字。 (五)由经办人员将财务院长签字后的单据呈院长签字。 (六)财务科审付款单据符合批准要求后,按照付款方式要求进行支付。 三、报销规定 报销的原始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须盖有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10fb148b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