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孟 村 村 民 决 议 针对我村社区建设工程收款难、合同履行难的问题,我村于2010年11月13日在村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一、通报社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情况概述:因新片区8栋居民楼已有7栋封顶,按合同约定,封顶后我村应支付30%的工程款。按合同规定,我村已严重违约。自8月份以来,村委会虽多次宣传发动、入户收款,因村民受别有用心的一小撮人蛊惑,缴款十分困难,一月内,仅收到房款9万元。目前,村委已无力推进工程建设。 二、会议决议 为避免我村受到政策和法律的双重制裁。经在座村民代表一致通过,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在大多数村民签订声明(声明见附件)后,由村委会向镇政府申请退出国家土地增减挂钩综合治理项目,并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二)在退出增减挂钩项目的前提下,即不再享受“1+1”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为妥善处理已开工的8栋居民楼遗留问题,作如下决议。 1、2010年11月18日以前,交齐全款的仍按现价出售,即:560—590元/平方米。此优惠政策仅限前20名交齐全款的购房群众。 2、2010年11月18日以前,交款总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购房者,按低于市场价12%的价格购买,即:775—810元/平方米。 (注:预计目前市场价为880—920元/平方米。受水泥、钢材等原材料涨价、人工费增加等因素影响,随时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3、2010年11月19日—11月23日,买房的本村村民,并于申请当日交纳3万元以上房款的,可按低于市场价8.8%的价格购买,即803—839元/平方米。 4、2010年11月23日以后,购房者按当时市场价购买。 5、对不购买后孟社区房屋且仅交纳2000元押金的村民,签订声明书后,2010年12月31日前,村委退还2000元押金。不签定声明书的村民,不退还2000元押金。 (三)自此决议生效之日起,以前一切优惠政策终止。 如绝大多数群众仍支持增减挂钩项目,收款顺利,一切政策仍与以前一致。 后孟村村委会 2010年11月13日 村民代表签名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7901e95ef7ba0d4a733b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