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结算办法 1、目的 为解决公司人力资源短期紧张局面,理顺临时工工资计算管理流程,平衡新老员工工资水平,特制定此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三和食品有限公司制造部包装工段计件员工。 3、定义 临时工:为制造部各包装工段从2005年11月起工作期限至2006年春节前特招聘的新员工. 4、职责 4。1 人事行政部负责临时工工资结算办法制定、监督及宣传、解释。 4.2 制造部负责临时工工资的核算与管理. 4。3 财务部负责临时工工资的财务监督。 5、内容 5.1 临时工占员工总数30%以下新老员工工资计算办法: 5。1.1 临时工第一个月从所在计件班组提取5元/天,第二个月从所在计件班组提取10元/天,第三个月全额计件。临时工第一、二个月实得工资不足500元部分由公司予以补足,若表现及熟练程度突出者,各生产线可按0-8元/天给予其奖励(此金额不列入500元范围之内)。 5。1.2 老员工按原工资计算方案执行。 5。2 临时工占员工总数30%以上新老员工工资计算办法: 5。2.1 全线人员按公司计件方案实行计件打分计算计件工资,打分标准为:临工0。6—0。8分,老员工(普工:0。95,组长1.05,大包1.10,物料员1.05,班长1.20)。 5。2。2 老员工工资补贴办法: 5.2。2。1该班人月平均计件工资达450元时,则该班老员工按全公司同岗位最高工资计算(超过同岗位最高工资按实际工资计算); 5。2.2.2该班人月平均计件工资超过450元时,该班人月平均计件工资每增加10元时,则该班老员工相应按全公司同岗位最高工资增加10元计算(超过同岗位最高工资按实际工资计算); 5。2。2.3该班人月平均计件工资低于450元时,则该班老员工按全公司同岗位最高工资减50元计算(超过同岗位最高工资按实际工资减去50元计算); 5.2。3 临时工工资补贴办法: 5。2。3。1 人月平均计件工资高于500元时,按实际计件工资计算。 5。2。3.2 人月平均计件工资低于500元时,按该班实际差距金额平均补贴至每个临时工. 5。3 临时工请假一天(不含)以上者不享受保底待遇,特殊情况须经制造部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内者享受保底待遇,但须扣除一天的补贴部分。 6、参考文件:《生产控制标准-计件工资单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a8143dca9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3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