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诗言志” “诗言志”是朱自清著的《诗言志辨》中最主要的一个篇章。朱自清,众所周知,是著名的作家、诗人,也是著名的学者。我们熟知的他的作品有《背影》、《荷塘月色》和《春》等。也正是喜爱他的散文,我才选了读他的著作“诗言志”。 在找到《诗言志辨》之前,我一直以为,“诗言志”是一本独立的书,后来才发现只是《诗言志辨》中的一个章节,而且是中国研究史批评著作。我惊叹于他的才气。 “诗言志”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献诗陈志,赋诗言志,教诗明志,作诗言志。四个大标题均与“诗”和“志”有关,我想朱老先生肯定是想通过引用古诗文来探讨“诗”与“志”的关系。读了“诗言志”后,我觉得确实是这样。 在“献诗陈志”一节中,朱老先生通过引用《尧典》中的“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五项夺伦,神人以和”道出了诗乐不分家的诗歌观念。接下来,作者又引用了《说文》三上《言部》、孔颖达《正义》、《论语》中《公冶长》、《先进》篇、《诗论》等中的语句道出了“志”一种怀抱,这种志、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 作者通过“赋诗言志”道出了赋诗与献诗的区别。与“献诗陈志”不同,“赋诗言志”在言诸侯之志、一国之志。献诗,相反,是颂多讽少。“言”自然不限于赋诗,但“诗以言志”、“诗以定言”,以赋诗“观人”也是顺理成章的。而且,献诗的诗都有定指,全篇意义明白,赋诗却往往断章取义,随心所欲,即景生情,即没有定准。 作者在“教诗明志”一节中,引用《大序言》中的话,指出了诗、乐在秦汉时期开始分了家,而且那个时代只重义而不重声。接着又引用了《论语》、《国语》,从中道出了诗与乐分家的历史。但是,作者提出,诗乐分家,赋诗不行之后,那些因和乐而存在的诗便失去存在的理由,但事实上还存在着。然后作者又用“陈诗观风”一说自圆其说,给这些诗找到了一个存在的理由。“言志”和“缘情”是作者在文章中反复出现的观点。作者认为虽然很早就有类“缘情”的诗,但是这些诗的真正价值不在“缘情”,而在表现民俗,“以风其上”。现在的我们当然和作者的想法不一样,我们从小上的语文课,老师每上一首诗都会给我们讲诗中所表达出的情感和志向,所以,我们认为诗一直都有“言志”和“缘情”作用。或许是外界原因所致吧。 所谓“作诗言志”,就是通过写诗来表达自己的志向和情感。陆机《文赋》第一次提出了“诗缘情而绮靡”。从陆氏起,“体物”和“缘情”渐渐在诗里通力合作,据说还有“赋诗观志”的局面。全文章中“言志”和“缘情”的观点无处不在,但是作者认为“缘情”的观点提出的时间还是比较晚的,如此按年代来剖析诗的演化,确实不是常人能做到的。 《诗言志》上至春秋战国时的“诗言志“说,下至汉代的“诗教”说,朱自清着重从理据角度阐明“诗言志”的中国诗学传统,引用了大量了诗篇和诗论,剖析深刻,往往从小处见大气象,从波澜不惊中得到精凿不移的真知创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a43c5ef7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