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物价局、玉林市财政局关于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玉市价[2009]112号 【发布部门】玉林市物价局玉林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9.07.20 【实施日期】2009.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玉林市物价局、玉林市财政局关于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玉市价[2009]112号) 玉林市体校: 你校报来《关于重新核定我校学生宿舍住宿费、直供热水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悉。鉴于市物价局、财政局玉市价[2007]221号批复你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试行期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06]376号)的有关规定,经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对你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成本进行评审,结合你校的实际,现就你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 / 2 一、同意你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自2009年秋季学期起试行一年,试行至2010年春季学期止。试行期满前一个月重新向市物价局申报。 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90e085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