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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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收费标

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青价费[2000]310 【发布部门】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0.11.06 【实施日期】2000.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价费[2000]310 2000116日)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你校《关于核定我校学员公寓房价的申请》(青校字(2000)29)收悉。根据学员公寓(桂苑楼、梅苑楼、樱苑楼)的设备设施及住宿条件,经研究,现对计划外培训班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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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6929959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