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0]91号 【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05 【实施日期】2010.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建立和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规范社区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快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步伐,现将《关于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关于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意见 二○一○年七月五日 关于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意见 1 / 2 为进一步改进社区管理体制,提高社区工作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推动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根据2010年5月13日中共长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现就建立和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网格化管理基本思路社区网格化管理就是以社区为单位,将每个社区按照300户(居民)左右规模划分成若干网格管理责任区,各网格包含驻区单位、若干个整体楼栋,作为社区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在责任网格中按楼幢(院)分别设立楼(院)长,形成社区、责任网格、楼(院)长三级组织网格,确保社区每家每户均处在管理网格之中。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cd916d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50ca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