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6年度主要财务收支指标和超收与成本节约奖励的函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福建省财政厅 • 【公布日期】2006.10.11 • 【字 号】闽财建[2006]193号 • 【施行日期】2006.10.1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 正文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6年度主要财务收支指标和超收与成本节约奖励的函 (闽财建〔2006〕193号) 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核定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6年度主要财务收支指标和超收与成本节约奖励的函》(闽高财[2006]笺字第12号)悉。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行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02]181号)和《关于核定我省高速公路运营成本定额的通知》(闽财建[2001]122号)有关规定,同意你司在不突破核定的全省高速公路运营成本定额前提下,对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6年度主要财务收支指标执行情况按你司下达的年度指标和所制定的超收与成本奖励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6f71a2951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