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电大开放教育中法律专业的教学改革 唐永莉 【期刊名称】《当代职校生》 【年(卷),期】2004(000)0S1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在我国电大教学模式中开放式教育已经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开放教育就是学习对象的开放(即学校向所有愿意学习并且有一定学习能力的人开放)、学习地点的开放(即不论学习者何时何地,都可以学习)、方法技术的开放(一切有用和有效的方法技术都予以采纳)和思想观念的开放(即吸纳一切先进的思想和理论为己所用),其宗旨在于探索信息时代远程教育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其最终目的是营造个别化学习的氛围,构建学习化的社会。随着电大开放教育工作的逐步推 【总页数】3页(P) 【作 者】唐永莉 【作者单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71 【相关文献】 1.高职法律专业民法学课程教学改革浅议2.浅议法律专业的通识教育3.浅议成人高校法律专业基础课教学过程的最优化控制4.法律风险融入高职非法律专业法律类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以《经济法》课程为例5.新媒体视角下高职院校非法律专业法律类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以《经济法》课程为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46d8e4ef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