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叙事征文评选方案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综合学科教师,组织开展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一)发现和筛选教师在专业发展过程中探索出来的有益经验、有效策略。 (二)积极营造开展教育叙事研究的科研氛围,帮助教师养成通过撰写教育叙事来促进个人成长的良好习惯。 (三)总结并展示我市中小学综合学科教师在新课程实践中的优秀经验与成果,探索建立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的有效机制。 二、写作要求 (一)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精神和新课程改革理念。 (二)征文题目自拟,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各参评人需将撰写的文章打印成纸质文本(参评文章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标题2号宋体居中,正文小4号宋体字打印)。 (三)教育叙事征文要有一个主题(各学科根据具体情况做学科要求),主题从某个或几个教学事件中产生,并且以“叙述”为主,是“教育记叙文”而不是“教育论文”,是教师叙述教育教学中的真实情境的过程,其实质是通过讲述教育故事,体悟教育真谛的一种研究方法。征文稿件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体会撰写,记录有教育意义的事件,揭示该事件反映的本质问题;突出“我”对该事件的理解、研究和反思。叙事朴实生动,新颖独到,叙述清晰,文字流畅。 三、报送方式 各区县教研室和市直属学校于2019年3月26日——27日将征收的文章报送长春市教研室各学科办公室进行初选(省市直中小学每校每学科1人,区县每学科5人,经开净月莲花山每区每学科3人)。初选后我们将公示进入复赛人员名单,分学科进行现场演说(要求脱稿配合ppt)。复赛产生一、二等奖,获一等奖的教师有机会参加总结表彰会展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选说明 本次活动文责自负,征文应是原创作品,一旦发现抄袭,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长春教研网公示、公,获奖证书由长春市教育教研室统一印发。请各区县教研室、市直属单位(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2019.3.1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6655ee31d4b14e852458fb770bf78a64293a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