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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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舞蹈系列中数量最多,介入生活领域最广泛最深入,和每个人的生活道路联系最紧密的,当数民俗舞蹈这一支。 民俗舞蹈范围很广,大凡依附于各民族传统风俗活动的舞蹈,如生产劳动、岁时节令、婚丧礼仪、信仰崇拜等等民俗活动中的舞蹈都包含在内。这类舞蹈导源于舞蹈艺术的萌芽期,至今仍大量存在,构成我们今天习惯称之为民间舞蹈的一大门类。当然,今天的民间舞蹈已大多用于节日文化娱乐,原有的意蕴已经淡化甚至消失,但追索这些舞蹈的根底,则大多离不开民族生活中曾经盛行过的民俗活动。 舞蹈与人类风雨同舟、悲欢与共,真诚地追随着人类前进道路上的每一步。在漫长的历史年代里,从一个人的孕育出生起,到他成年,恋爱婚姻,参加生产、战斗,直至病死葬埋,在人生历程的每一个重要关节,几乎都有舞蹈相伴。民俗舞蹈有声有色地装点着生活道路,厮伴着每一个社会成员从出生一直走到人生的尽头。 依附于岁时节令中的民俗舞蹈是人们所最熟悉和常见的。现在各民族传统舞蹈大多在春节(或年节)期间活动,从而使春节成为我们民族的一大艺术盛会。但在过去,节令活动很多,而且每个节日几乎都有歌舞或其他技艺的参予。例如明清时的北京,据史书记载,当时“大抵四时有会(指植幡、使叉、秧歌、龙狮、花鼓等演出。——笔者),每月有会。”(见《旧京琐记》)《京师偶记》也载:“京师正月朔日后游白塔寺,望西苑,旃坛寺看跳喇嘛,打莽式,打秋千。元宵节前门灯市,琉璃厂灯市,正阳门摸钉,五龙亭看烟火,唱秧歌,跳鲍老,买粉团。……二三月高梁桥踏青,万柳堂听莺,弄箜篌,涿州庙进香迎驾。四月西山看李花……送春赛会。五月游金鱼池,中顶进香,药王庙进香。六月宣武门看洗象,西湖赏荷。七月中元夜,街市放焰口,点蒿子香,燃荷叶灯。八月中秋节踏月,买兔儿王。九月登高,花儿市访菊,城墙下看八旗操演,妇女簪挂金灯。……十一月跳神。十二月卖像生花供佛,打太平鼓。”其中的庙会、进香、迎驾,一般都有民间舞队(称香会或花会、皇会)参加,著名的如妙峰山娘娘庙会。方圆百里的会档都来朝山进香,表演各种技艺。可见“四时有会,月月有会”并非虚夸之词。 除这些全国性的节日外,各民族中还有许多民族节令,也大多有歌舞活动相伴,例如云南的白族,据《白族民间舞蹈》(云南民族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的调查,白族的主要节日有“绕三灵”(四月二十二至二十四日,农历,下同):内含有霸王鞭、八角鼓、双飞燕等舞蹈及对歌,“舞者成千上万”。“三月街民族节”(三月十五至二十一日):有赛马、对歌和大型群众性歌舞活动。“田家乐”或称“栽秧门”(日期随插秧日而定):有“百鸟朝王”、“霸王鞭”、“渔樵耕读”等歌舞。“石宝山歌会”(七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一日):对歌、弹三弦、霸王鞭、佛教舞或巫舞、洞经乐。“火把节”(六月二十五日):赛龙船、耍火把、霸王鞭、民族歌舞。“海灯会”(七月二十二至二十三日):点龙王灯、打霸王鞭、耍龙、耍狮。“本主节”或称“本主会”(正、三、七、八月,各地不同):有跳神舞、巫舞、霸王鞭、唱大本曲等。白族这种节令习俗中多歌舞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的,而具有普遍性,有些民族节日,甚至就以歌舞来命名,如土家族的“摆手”,就以“摆手舞”作为节日的主要活动。因此,民族的传统节日,往往也就是民族歌舞的盛大集会。 民俗舞蹈中的另一大项,就是和生产劳动、人生道路相关的各类歌舞。古哲有云:“食色性也”,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物质需求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繁衍)。而这两方面,也就成了各民族民俗舞蹈中表现得极为频繁的主题。 和生产劳动相关联的歌舞活动,可说各族都有,只是农业地区多表现农事和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舞蹈,如汉族的社火、秧歌、采茶,壮族的蟆拐(青蛙)舞,布依族的牛王舞等等。而在山区猎民中,则多祭山神和拟兽舞蹈,如怒族的“香巴嗄”(祭猎神舞),鄂伦春族的“祭(山)神会”,鄂温克族的熊舞等等。依海为生的渔民,则有各种表现水族的舞蹈和祭祀海神(如东南沿海的妈祖)的舞蹈,如福建的《舞九鲤》,海南的《祭海舞》等等。 吉林长白山林区以农历三月十六日为“木把节”(也叫老把头节或山神节)。“木把”是当地伐木工人的自称;“老把头”也就是伐木工人的祖师神。据伐木工人世代相传,老把头孙良实有其人。清初封禁时代,不准汉人进入东北林区,官兵稽查很严,独有孙良冒险入林谋生,为后人开辟了生路。在旧《临江县志》(县文化馆藏手抄本)中刊有孙良的一首自述诗:“家住莱阳本姓孙,翻江过海来挖参。三天吃个啦啦咕(昆虫),教我伤心不伤心!嗣后有人来找我,顺着古河往上寻。入山再有迷路者,我当作为引路人。”传说中的孙良白发银须,面容慈祥,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死后终年手持“索拔棍”在山林中引导放山的穷汉挖掘“棒槌”(人参),护卫山民安全,把迷路者带出森林……林业工人认为他生是放山英雄,死后就成了掌管长白山林的山神。木把节即由此信仰而起。每到这一天,林业工人就要集会祭祀他,仪式以后,就由工人们跳起豪迈粗犷的“木把舞”。这种舞蹈反映林区的生产习俗,也有祭祀行业神——祈求生产安全、行业兴旺发达的内涵。 反映青年男女恋爱婚俗是民俗舞蹈的另一主旋律。青年男女的交往、定情、婚配,在各民族的早期社会中——包括受礼教控制前的汉族,几乎都是以歌舞为媒介促成的。有不少节日,似乎就是为男女间相识交往、谈情说爱的需要而形成的,如很多民族都有的节日“三月三”,以及“跳月”、“跳乐”、“采花山”、“跳岭头”等等。这些节日和歌舞如影随形,难解难分,可以说是节日的舞蹈,也可说是舞蹈的节日。 在生活民俗舞蹈中,丧事舞蹈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和婚俗舞蹈一样,丧事舞蹈同样五花八门,样式繁多。仅以云南佤族的丧舞为例,就有: 《竹竿舞》,一般在寨中有威望、有影响的老人死后举行,以碓杵击打竹竿而舞,寨中男女老幼均可参加。当地老人说:“人虽然死了,但灵魂不死,它到另一个世界后同样离不开歌舞,所以人们要唱歌跳舞欢送他。”正是这种旷达的生死观,造就了佤族诸多的丧事舞蹈。 《扫帚舞》,由三、四男女手持竹制扫帚,在死者家内边扫边跳。据说,“跳《扫帚舞》能清除邪恶,把鬼赶走”。这是为保佑死者灵魂安宁,也是为祝愿生者安康而跳的丧舞。 《乌鸦舞》,舞蹈模仿乌鸦的飞翔,表示人们像乌鸦一样围绕着死者悲鸣,表达对死者的哀悼。 《摇篮舞》,形式很别致,舞时在死者家中用四根绳子吊一条棉毯(或布)作摇篮,摇篮中放一婴儿,两旁各站一排人,轻轻的边摇边舞,嘴里还反复唱着:“摇呀摇呀摇,把他(指死神、凶鬼)往外推掉,把他往外推掉。摇呀摇呀摇摇,把他往远远的地方推掉。”舞蹈就像是在哄孩子入梦的母亲,宁静安详。相信婴儿的摇篮能够驱走死神,显然是对初生儿生命力的一种信仰。 《棺材舞》,由三、四个死者生前的好友和舞伴,以木杵不停地敲击棺木起舞,直至死者入殓才停止。舞蹈狂放、深沉,充分表达了生者痛失亲友后的哀思。(以上佤族丧舞均采自《西盟佤族民间舞蹈》,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9月版)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丧舞,表达了人们对死亡的种种不同认识和心理状态,有的哀伤悲痛,有的豁达或是无奈,有对死亡的厌恶和嫌弃,也有在万物有灵观念下对死者的慰藉和祝福。 民俗舞蹈一般都含有宗教信仰、祭祀礼仪的因素,这是由于它直接来自原始巫舞之故。巫舞发展到一定阶段,其原有的祭祀礼仪功能逐步向两端分化,一部分堂而皇之地进入宗庙殿堂,形成为上层社会的礼仪乐制(以雅乐舞蹈为代表)。另一部分则走向广阔的民间,紧贴生活,形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民俗舞蹈。种种情感和信仰通过感性形式展现出来,造就了民俗舞蹈色彩斑斓的千姿百态。 舞蹈艺术伴随着人们跋涉过万水千山,直到今天。它分担着民族的命运,分享着人类的悲欢,所谓“太平盛世的乐音安谧祥和,是表达政治清明时的欢乐;乱世的乐音充满怨气,是表达对黑暗政治的愤怒;亡国的乐音悲伤哀痛,是表达人们的困苦屈辱。”(见《乐记·乐本》)我国的乐舞文化就是这样以其深广的生活内容、多彩多姿的感性形式,全身心地融化在民族文化的历史长河之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61036e7e21af45b307a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