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招商引资的奖励款的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

时间:2022-12-12 17:44:1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法律风险自助式管理,包括法律知识的日常储备以及法律纠纷的自助式处理。有利于增加法律防范意识与能力,以及自主处理争议金额较小或者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的纠纷。相比于聘请法律顾问或执业律师,具有成本低廉、时间便利、方便保存等优点。



房地产招商引资的奖励款的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



关键词:

房地产 招商引资 奖励款 会计 所得税

题:

房地产招商引资的奖励款的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

答:

假设:根据A公司和政府部门的约定,给企业招商引资的奖励款2000万,未规定资金专项用途。

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第四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



1 1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根据上述规定,A公司取得的招商引资奖励款应当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活动不相关,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为(未提及税费忽略不计)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 所得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2d3dad1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