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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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 (试行) 目录 一、总体要求 二、明确“三违”行为及其主体 三、列出“三违”清单进行风险分析 四、推行反“三违”可视化管理 五、推进反“三违”信息化建设 六、健全反“三违”工作机制 七、强化“三违”行为源头治理 八、严格检查、考核与奖惩 九、其他 附件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 (试行) 为规范和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动,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订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1.近年来,“三违”行为已成为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对“三违”问题进行彻底整治。 2.通过开展反“三违”行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杜绝“三违”问题,有效预防事故。 二、明确“三违”行为及其主体 3.违章指挥。主要是指安排或指挥员工,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违反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和维修等作业的行为。如:指挥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员作业;强令冒险作业;不按规定审查、批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侥幸心理、放任自流;应当组织生产装置停车而未组织停车等。 违章指挥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内对生产、作业有决策、组织、管理职责和指挥权限的人员,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 2 4.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操作人员违反生产作业岗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进行生产作 业的行为。如:违反操作和检维修规程进行作业;超出工艺控制指标进行操作;未按规定穿戴或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 违章作业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内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即生产、作业现场的操作者或执行者。 5.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没有履行和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如:迟到、早退、睡岗、脱岗和串岗、酒后上岗、在岗喝酒、在岗期间从事非岗位工作行为等。劳动纪 律是企业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 要求全体员工在集体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违反劳动纪律的主体,是企业全体员工。 三、列出“三违”清单进行风险分析 6.建立健全“三违”行为清单。企业应当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典型“三违”行为目录》(见附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系统梳理分析可能发生的“三违”行为,建立健全本企业“三违”行为清单。并根据岗位安全职责,将清单逐级、逐项分解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各部门(单位)、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 7.开展“三违”行为安全风险分析。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车间主管人员和班组长、一线操作员工等,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服务机构,对本企业“三违”行为清单,逐项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分析,按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严重“三违”行为、一般“三违”行为,据此实施分类管理(可根据自身实际增加分类)。 四、推行反“三违”可视化管理 3 8.“三违”行为清单可视化。企业要将本企业“三违”行为清单,根据岗位特点进行分类整理,编制“三违”行为可视化识别手册、图片、漫画等,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培训,使员工易于接受和理解。要在厂区、车间和生产作业现场,利用形象直观、色彩适宜的各种视觉形式,将“三违”行为及其风险后果展示出来,时刻提醒员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 9.反“三违”措施可视化。企业要按照“视觉化、透明化、界限化”的原则,采用文字、颜色、图形、照片、视频、动漫画、宣传牌和宣传栏、标识和指示牌、警示和禁止牌(线)、LED屏等表现方式,将反“三违”制度规定、责任划分、奖惩措施,以及岗位安全风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控要点等信息,直观形象、公开醒目表述,使员工自主方便接收、快速正确理解,实现自我提醒、自我约束、提醒他人、监督他人、防范“三违”,营造浓厚的反“三违”氛围。 五、推进反“三违”信息化建设 10.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三违”行为监测预警信息化管理系统,采用视频监控、物联网、大数据、人员定位、人脸识别、动作捕捉、热成像等手段,对关键岗位、重点区域和危险作业环节,实施自动监控、辨别、抓拍、预警、智能管控和统计分析,并及时推送至企业管理层,实现全天候巡查和动态监管,并对整改情况闭环管理。 六、健全反“三违”工作机制 11.明确反“三违”工作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反“三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反“三违”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车间、班组)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反“三违”工作负责。安全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反“三违”工作情况。 4 12.发动全员反“三违”。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和企业劳动纪律,带头巡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员工都有权力检查和制止所有人员、整个厂区的“三违”行为。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鼓励全体员工积极举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 13.实行反“三违”网格化管理。企业应当按照专业、部门(单位)和装置区域,将反“三违”工作任务,分解到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和后勤保障等专业,分解到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和装置区域,形成网格化反“三违”体系,确保生产运行的每个专业、每片区域、每套装置、每个岗位,“三违”问题有人管、工作责任有人担。 14.建立员工安全诚信体系。企业应当组织全体员工签订承诺文书,做出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杜绝“三违”行为的郑重承诺,强化员工自查自纠、自我约束和提高的安全意识。应当建立员工安全诚信档案,将员工安全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与员工提拔晋级、岗位调整、绩效薪酬等方面统筹管理。 七、强化“三违”行为源头治理 15.对“三违”行为追根溯源。企业应当归纳分析“三违”行为易发多发的时间、地点、人群、行为、专业(工种)、部门(单位)等,查找“三违”行为产生的根源。一是人为因素,包括个人的思想、心理、身体、行为习惯和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等,分析偶然性违章还是习惯性违章。二是管理因素,包括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情况等,是否制度规程缺失或不完善、教育培训不到位等。三是物的因素,包括设备设施、工器具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以及本企业规定、具备安全操作条件。四是环境因素,包括生产作业室内、室外和其他现场,是否存在场所狭窄、5 采光照明不良、恶劣气候、强迫体位等。通过追踪溯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从根本上堵住“三违”产生的漏洞和短板,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三违”行为。 16.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企业应当采用自动化控制和智能感知预警技术,实现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装置、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和智能化监控,代替进料、配比、反应、放料、产品包装(灌装)和储运等岗位的人工操作,消减人的违章行为。 17.应用本质安全技术和装备。企业要采用本质安全技术,不断优化工艺流程,简化人为操作步骤,减少手工操作次数,完善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系统配置,避免或减少误操作引发事故。要应用机械隔离(如:人孔封堵、盲板隔绝)、物理限制(如:开关阀限制、操作位限制)、操作程序控制等本质安全装备,隔绝危险物质和环境,限制操作位置和步骤,防止违章和误操作行为。 八、严格检查、考核与奖惩 18.严格检查考核。企业应当成立全厂、部门(单位)和车间(装置)、班组三个层级的“三违”检查(稽查)组织和队伍(可与已有检查队伍相结合),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人工巡检等方式,定期开展检查、考核与评估。要实行定期分析、总结(每月或每周),推进“三违”治理常态化管理。 19.落实奖惩措施。企业应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制度中,对各类“三违”行为明确不同程度的惩戒措施;对蓄意“三违”、重复“三违”且问题严重的,以及“三违”造成事故(事件)的,加重处罚。企业可确定不可容忍(或不可违背)的行为清单,作为管控惩戒“红线”,凡触碰“红线”的,原则上给予开除的处分。要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对遵章守纪、表现优异以及反“三违”业绩突出的,实施相应的奖励措施。惩戒和奖励可覆盖相关个人和单位,6 运用精神、物质双重手段,也可采用记分制办法,通过适当方式通报、公告,让全体员工普遍受到教育和激励。 九、其他 20.企业应当结合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反“三违”行动要求,并将承包商作业人员及其作业行为,纳入本企业反“三违”行动中统一管理。 21.本指南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化工、医药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可参照执行。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典型“三违”行为目录 7 附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典型“三违”行为目录 (一)典型违章指挥的行为 1.指挥员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2.未履行变更程序,指挥员工擅自变更工艺和操作程序。 3.指挥员工违反操作、检修规程进行操作。 4.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 员作业。 5.在未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指挥员工开始作业。 6.未到现场确认或未落实安全措施就批准作业许可证。 7.强令使用超期未检的安全附件。 8.指挥员工违规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 9.指派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10.指派无特种操作证的员工到特种作业岗位。 11.安排无资质人员进行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监护,或作业前环境监测不合格、不具备条件,盲目指挥人员作业。 12.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未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其工作。 14.发现员工违规作业时不及时制止、纠正。 15.制定检修计划时,未组织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16.布置工作时,未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17.未组织开车前安全检查就安排开车。 18.指挥带病装置、设备的运行运转。 19.不按规定审查、批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20.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侥幸心理、放任 自流。 (二)典型违规作业的行为 1.未经许可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射线探伤等特殊作业。 8 2.未经许可进行非常规作业。 3.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 毒气体浓度,或未按照先通风后检测顺序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或 分析结果不合格仍进行作业。 5.作业监护人离开监护现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参与作 业。 6.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即开始作业。 7.作业过程未按要求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8.使用没有合格标签的移动梯子、电动工具,或未按照要求执行一人作业,一人扶梯进行作业。 9.使用没有验收合格牌的脚手架。 10.拆卸可能含有物料的管线设备时没有使用防护面屏。 11.在吊物、吊件下行走或逗留。 12.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 13.作业证上选择的措施在现场没有落实。 14.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或造成安全设施失效。 15.未经许可擅自修改 DCS 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 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16.未按操作规程、标准操作程序(SOP)作业。 17.违反上锁、挂签、测试程序,未对危险能量进行隔离。 18.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范围。 19.未经确认关闭或消除报警功能。 20.携带非防爆手机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21.危险作业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经许可进入警戒区域。 22.未按规定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或测试。 23.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24.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9 25.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6.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7.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 员离开现场。 28.不按规进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29.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及 地面等。 30.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 具等。 31.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 32.未经授权取消或绕过安全联锁。 33.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34.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 35.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 36.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 速行驶。 37.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38.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9.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三)典型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5.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6.携带手机、烟火等进入控制室等明令禁止区域,在禁烟区域吸烟。 7.各级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或不按规定带班、值班。 8.未经授权,代替他人签字或操作,填写虚假工作记录。 9.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0 11.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 12.未按规定要求组织或参加安全检查。 13.未按照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未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14.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15.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1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29dda06b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