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财务管理: 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资金分块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一.项目银行账户开设及资金的收取 项目部必须在先在公司内部银行开立内部结算账户,长株潭地区以外单位,原则上只在内部银行开立内部结算账户,因经营需要确需单独开立外部银行账户的,经公司批准后,可在当地已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银行(工、农、中、建、交、兴业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由内部银行统一管理,并向公司交纳叁万元账户管理保证金。 项目“财务专用章”由公司经理办公室统一刻制,开户手续由委派会计负责办理,“财务专用章”由我司派出的的委派会计分管,预留内部银行开户印章中的私章由联营合作方分管。 项目工程款均先进入公司基本账户或已纳入资金系统的账户(工、农、中、建、交、兴业银行),由公司进行资金切块后转入公司指定收入账户后,再将剩余工程款返至各单位在公司内部银行的小账号,项目工程款的使用按公司要求的审批流程办理。 二.资金的使用 项目资金的支付必须由我公司驻该项目的负责人、委派会计签字,并接受联营合作方监督(联营合作方代表签字),再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审核后支付(见资金审批表)。 1.上交管理费:上交比例按照联营合作方与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交纳,如项目部在实际收到工程款时仍未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则暂按照12%(含上交管理费、税金、风险保证金)预交,待合同签订后,调整为合同指标数(详见六公司财字[2011]133号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财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2.税金:应交税费按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由公司内部银行代扣。待收到完税凭证及税务机关相关证明,经核实后办理返还手续。 3. 项目管理保证金:按来款(含各项代垫代付和材料抵拨款)的2%收取。 1 4. 其他代扣款项:按合同或相关规定扣交,如委派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内部材料设备租赁费、往来欠款、借款及利息等。 5.会计管理费:按到位资金(含各项代垫代付和材料抵拨款)的2‰收取。 6.项目工程用款:收取工程款扣除上缴、税金、风险保证金及代扣款项等的余额为项目可支付的生产资金。详见(六公司财字[2011]278号《 关于重申资金支付等的规定》)。 项目部除公司借款以外的垫资,需首先将资金付至公司基本户或纳入资金系统的银行账户。 ①材料款的支付:外付款必须转账(不含个人账户)付付至合同(协议)约定的收款单位及其银行账户,不能随意变更。 ②现金的使用:现金形式支付的各种款项符合现金开支范围的要求,同时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实收工程款的30%。现金开支的范围主要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动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等支出;出差人员差旅费;零星支出。 ③劳务工资的支付:为落实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01标准正常运行,公司劳务队伍必须是经过公司劳务资质评审合格的九家劳务队伍(详见六公司人字【2011】167号文件,劳务工资转账付至劳务公司单位的银行账户。 三.财务核算 项目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原始凭证进行日常财务核算,且盈亏核算真实;所有材料采购均需有合法有效的发票,支付分包工程款、劳务费(含零星用工)必须开具发票;按时交纳各项报表,进行日常经济活动分析及项目重大事项反馈;及时收集、保管项目财务档案资料。日常财务核算及监督接受二项目管理分公司及六公司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所附文件 1. 六公司人字【2011】167号文件,《关于确认湖南六建联兴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九家单位为合格劳务供方的通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64d039ede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