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操作指南 为尽快落实《浙江省人口计划条例》修订版文件要求,省中心针对符合享受生育奖励假的女职工进行了初筛,并将各单位初筛人员名单在智慧医保网厅“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模块进行挂网展示,自2022年9月20日起,请各单位经办人按照以下操作指南提示,完成相关人员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信息填报,操作指南如下: 1、单位经办人登陆“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登陆,输入账号密码后进入单位网厅。选择“更多服务” 2、点击“网上经办”模块展开下拉选项框,选择“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模块进行办理 3、进入模块后,点击查询,系统将展示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2021年11月25(含)日产假尚未结束)的职工以及职工生育信息。单位经办人须与列表内职工针对“生育时间”、“生育类型”、“胎儿数”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须向职工了解当时生育的孩次信息。即当时生产的婴儿在其家庭所有现有子女中的排列顺序(一孩、二孩),确认后填写至“孩次”栏内。全部填写完成后进行保存。信息将上传至医保部门进行核算补发。 4、针对待补发总人数,可通过页面调整进行展示 5、待补发人员名单可直接下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8ae16764b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