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法和演绎法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归纳法 演绎法 归纳法又称归纳推理,同演绎推理相对。即由特殊推到演绎法又称演绎推理,同归纳推理相对。即由一般推到特殊的一定义 一般的推理。用归纳法施教就是让学生在老师引导下自种推理。用演绎法施教就是老师从已知最抽象最高深的大原则、己完成相应的归纳推理过程,得出结论,主动获得知识大定理开始,进行一步步的深入推演。常与演讲式、灌输式相联的教学方法。常与启发式教学相联系。 系。 一般——个别 1.教师提出已知的原则、命题、定理。 2.教师按逻辑进行例示性推演。其中也可启发学生进行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的求证推演。 思维 特点 三); 个别——一般 1.教师引导学生获得正确归纳的条件。(可举一反教学 步骤 2.教师启发学生自己进行归纳得出结论。(可采用辩论式或讨论式); 3.教师概括总结。 用归纳法教学的优点“二个有利”: 1.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学生理论思维用演绎法教学的优点“二个有助”: 1.有助于学生系统把握知识,打下基础知识扎实的功底; 2.有助于学生听课作好笔记,锻炼文字、思维的条理性层次性逻辑性。 1.如演绎前提不正确,易产生“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错误; 2.纯理性抽象的成份多,易理论脱离实际。 优点 能力强; 2.有利于学生在讨论归纳中激发灵感,出新成果。学生动手能力强。 1.课堂教学秩序和气氛调节有难度,常常要走弯路; 缺点 2.对基础知识不扎实,不爱动脑筋的学生接受起来有难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90c8c1f81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