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法和演绎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归纳法 归纳法又称归纳推理,同演绎推理相对。即由特殊推到一般的推理。用归纳法施教就是让学生在定义 老师引导下自己完成相应的归纳推理过程,得出结论,主动获得知识的教学方法。常与启发式教学相联系。 思维 特点 反三); 个别——一般 1.教师引导学生获得正确归纳的条件。(可举一1.教师提出已知的原则、命题、定理。 教学 2.教师启发学生自己进行归纳得出结论。(可采2.教师按逻辑进行例示性推演。其中也可启发学生进行步骤 用辩论式或讨论式); 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的求证推演。 3.教师概括总结。 用归纳法教学的优点“二个有利”: 优点 论思维能力强; 果。学生动手能力强。 2 演绎法 演绎法又称演绎推理,同归纳推理相对。即由一般推到特殊的一种推理。用演绎法施教就是老师从已知最抽象最高深的大原则、大定理开始,进行一步步的深入推演。常与演讲式、灌输式相联系。 一般——个别 用演绎法教学的优点“二个有助”: 底; 层次性逻辑性。 1.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学生理1.有助于学生系统把握知识,打下基础知识扎实的功2.有利于学生在讨论归纳中激发灵感,出新成2.有助于学生听课作好笔记,锻炼文字、思维的条理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713b776337ee06eff9aef8941ea76e59fa4a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