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特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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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特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弘扬特教学校公益传统,完善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体 系,根据上级有关慈善救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办法》。 一、 助范围

1、在校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学生;2、县内因经济困难制约入学的

疾学龄儿童,先动员入学,后给予资助;3、学龄前适宜抢救 性康复的残疾幼儿。 二、 助条件

1、城乡低保户(特困户)困难家庭子女;2、城乡经村(社区)

组织(村委会)、乡镇(街道)政府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天灾人祸等突发事

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的子女,孤儿或父母离异或因丧父、 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 助标准

1 前幼儿原则上每人每年6001200

2 学龄儿童原则上每人每年4001000

四、 费来源

1、各级慈善机构资助款;2、社会友好人士捐赠;3、争取财政

持。

五、 行程序


(一)校外筛查

1、排查摸底。每年暑假期间配合县残联、依托乡镇政府、学校、

村社区入户摸底全县听障、智障、孤独症、脑瘫四类残疾学龄 儿童入学情况。2、入户调查。根据摸底情况,由县残联康复部 领导和学校有关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残疾儿童家庭成员及经济条 件和生活状况。3、动员入学。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龄儿童动员 入学后,随机办理资助手续。 (二)、校内申请

1、公示条件。2、困难学生家长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并按

求填好《夏津县特殊教育学校特困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3递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核实。学校通过村委会 (社

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后,校长签名盖 章,予以确认。

、公示

学校初审受助对彖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校委会批准实施。 (五) 、发放。


o—六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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