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向纳税人推送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审核疑点的公告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5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07.17 【实施日期】2017.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向纳税人推送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审核疑点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5号) 为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创新企业所得税管理服务方式,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事前提示政策风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事后数据审核提醒服务功能,根据国税机关掌握的财务数据、开票数据以及其他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已申报数据定期进行交叉比对分析,对审核发现的疑点数据通过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推送纳税人,允许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查纠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b39e89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