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 【实施日期】2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我局已升级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功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方式及主要变化 (一) 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通过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建议您尽早申报,以避免申报后期集中申报引起的网络拥堵影响申报。电子税务局系统为您提供了网页版及客户端版两种申报方式,地址如下: 1 / 2 (1)网页版地址:http://wssw.fj-n-tax.gov.cn/etax (2)客户端版下载地址:http://wssw.fj-n-tax.gov.cn/resource/html/fjgs/helpcenter/cjwt_rjxz.htm 《完整安装包》为首次安装的纳税人下载使用;本机已安装旧版本的纳税人在启动时,软件将自动联网升级,自动升级失败后,纳税人可使用《增量升级安装包》进行手动升级。 (二) 主要变化 1.新增《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1)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db4c5e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