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车必须有专人使用、专人管理,行车司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 二、操作人员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三、作业时的准备工作: 一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应确保良好; 三对行车实行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3、限位开关失灵; 4、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5、露天行车,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6、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四对行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8、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四、作业时应做到: 一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检查行车上应无碰、卡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报警后再送电试车; 4、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之三、四中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5、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人员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6、行车检查、维修过程中,应统一指令,密切配合; 二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6、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7、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8、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三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1、不从人头上越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ab16bafbc75fbfc77da26925c52cc58ad6905d.html